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3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宜昌灰石埡磷礦1130礦井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情況予以公示。
(一)用人單位概況
委托單位:宜昌灰石埡磷礦
項目地點:夷陵區樟村坪鎮羊角山村
委托單位聯系人:陳國忠
(二)企業概況
宜昌灰石埡磷礦屬集體所有制,主要經營范圍為磷礦石采掘、銷售。1130礦井隸屬于宜昌灰石埡磷礦,位于夷陵區樟村坪鎮羊角山村,屬樟村坪鎮管轄,屬生產礦山,開采Ph13磷礦層,生產規模25萬噸/年。最近一次職業衛生評價為2015年10月委托宜昌恒康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宜昌灰石埡磷礦1130系統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報告書編號:YCHK-2015-ZYPJ-0901),與其相比,目前1130礦井生產能力無變化,仍為25萬噸/年,僅井下作業地點位置發生了變化,但所涉及崗位種類、各崗位人員數量無變化,各大生產系統運行正常。
1130礦井為宜昌灰石埡磷礦下屬礦山企業,目前處于正常生產狀態。
(三)現場檢測情況
本次采樣期間由2018年5月23日-25日3個采樣日構成。
調查人:劉兆靖、劉旺勝、黃昊
采樣人員:付文強、李慶軍
實驗室分析人員:趙萌、孫丹丹
陪同人:陳國忠
(四)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化學毒物:矽塵、CO、NO、NO2
物理因素:噪聲、手傳振動
本次對項目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如下:
檢測結果匯總表
|
檢測項目 |
檢測崗位 |
合格崗位 |
不合格崗位 |
合格率 |
|
粉塵 |
6 |
6 |
0 |
100% |
|
噪聲 |
8 |
7 |
1 |
87.5% |
|
一氧化碳 |
1 |
1 |
0 |
100% |
|
一氧化氮 |
1 |
1 |
0 |
100% |
|
二氧化氮 |
1 |
1 |
0 |
100% |
|
手傳振動 |
1 |
0 |
1 |
0 |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宜昌灰石埡磷礦1130礦井工作場所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為粉塵、噪聲、CO、NO、NO2、手傳振動。該礦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基本合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基本運行正常、輔助用室設置完備,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要求。
根據《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 2012〕73號)中有關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宜昌灰石埡磷礦1130礦井屬于目錄中第一大類—采礦業,第(五)中類—非金屬礦采礦業,第2小類化學礦開采,結合本現狀評價報告的分析,宜昌灰石埡磷礦1130礦井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生產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