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3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湖北宜化肥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情況予以公示。
(一)用人單位概況
委托單位:湖北宜化肥業有限公司
項目地點:宜昌市猇亭區猇亭大道399號
委托單位聯系人:譚學鋒
(二)企業概況
宜化肥業公司成立于 2005 年,公司運行期間嚴格按照相關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投產,根據近一年公司生產能力統計指標,公司年產量、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量保持穩定,各項生產指標均基本達到了連續穩定生產的要求;各建筑物結構完整、堅固,滿足設計功能的要求。該公司生產及輔助設備技術性能完好,設備在設計的正常負荷下平穩運行,與運行條件相適應,達到設計及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宜化肥業公司設置有總經理 1 人、生產副總經理 1 人,下設選礦事業部、硫酸事業部、磷酸事業部、磷銨事業部等 4 個事業部。公司共有員工 452 人,其中一線員工 230 人。員工作業制度為四班二運轉,管理人員、維修人員作業制度為長白班。
公司廠區主要劃分為生產區、輔助生產區和非生產區,分區明確。
生產區分為硫酸裝置、磷酸裝置、DAP 裝置、氟硅酸鈉裝置、磷石膏渣場、磷礦石浮選系統,主要分部在廠區的西部,處于全年最小風頻風向(WS)的上風側。其中,DAP 裝置、氟硅酸鈉裝置、磷酸裝置位于廠區北部,由北向南依次排列;磷石膏渣場位于廠區的東北面;磷礦石浮選系統、硫酸裝置位于廠區的西部。生產區設有檢修通道,與場內道路連接,便于檢修。
輔助生產區主要包括總降壓站、中央控制室、污水處理廠、循環水廠,均位于廠區的東南部。
宜化肥業公司主要產品為磷酸二銨(DAP),設計生產能力為 66萬噸/年;副產品為氟硅酸鈉,設計生產能力為 1.5 萬噸/年。公司配套建設有硫磺制酸裝置,設計生產能力 120 萬噸/年。
目前該公司相應生產車間及輔助生產車間均處于正常生產狀態。
(三)現場檢測情況
本次采樣期間由2018年2月26日至2月28日3個采樣日構成。
調查人:劉兆靖、劉旺勝
采樣人員:張輝、劉力、趙萌
實驗室分析人員:趙萌、孫丹丹
陪同人:譚學鋒
(四)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粉塵:其他粉塵。
化學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氟化物、氨、磷酸。
物理因素:噪聲。
本次對項目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如下:
檢測結果匯總表
|
檢測項目 |
檢測崗位 |
合格崗位 |
不合格崗位 |
合格率 |
|
其他粉塵 |
12 |
11 |
1 |
91.7% |
|
一氧化碳 |
1 |
1 |
0 |
100% |
|
二氧化硫 |
2 |
2 |
0 |
100% |
|
三氧化硫 |
1 |
1 |
0 |
100% |
|
氟化物 |
2 |
2 |
0 |
100% |
|
氨 |
4 |
2 |
2 |
50% |
|
磷酸 |
5 |
5 |
0 |
100% |
|
噪聲 |
17 |
12 |
5 |
70.6% |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湖北宜化肥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為:其他粉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氟化物、氨、磷酸、噪聲。該企業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合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運行正常;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及時,佩戴正確;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成立完善,職業衛生培訓落實到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設置正確,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要求。
湖北宜化肥業有限公司根據其生產工藝及生產特點,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工作場所檢測的化學毒物大部分濃度均符合限值要求,則本項目防毒設施起到了一定的防護效果。
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宜化化工股份公司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肥料制造。依據對宜化化工股份公司生產工藝過程、使用的原輔材料種類等進行工程分析,識別判定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綜合確定宜化化工股份公司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
建議建設單位根據《現狀評價報告書》中相關補充措施在后續工作中進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