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發布時間:2019-08-05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3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情況予以公示。
(一)用人單位概況
委托單位: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地點:宜昌市夷陵區鴉鵲嶺鎮漢宜路38號
委托單位聯系人:趙君
(二)企業概況
本項目原名為宜昌九疇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011年9月30日變更為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座落于風景秀麗的長江西陵峽畔、舉世矚目的三峽工程所在地、有中國磷都之稱的湖北宜昌。焦柳鐵路、宜萬鐵路在此交匯延伸,滬蓉高速從東至西穿境而過,三峽機場跨區而建,距長江云池深水碼頭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現年生產復合肥料3.5萬噸,摻混肥料0.8萬噸。目前該公司相應生產車間及輔助生產車間均處于正常生產狀態。
(三)現場檢測情況
本次采樣期間由2018年12月8日-10日3個采樣日構成。
調查人:劉旺勝、張樂云、劉兆靖
采樣人員:趙萌、付文強
實驗室分析人員:趙萌
陪同人:趙君
(四)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粉塵:其他粉塵、煤塵;
化學因素:氨、氫氧化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本次對項目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如下:
檢測結果匯總表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1)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廠區結合生產工藝流程要求進行布局,總體上分為生產區、輔助生產區和辦公生活區,功能分區明確,生產區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非生產區部分建筑(如食堂)布置在辦公樓的最右側,基本符合要求。但生產車間內未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基本符合GBZ1-2010的要求。
(2) 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的生產工藝及使用的設備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生產設備依照工藝流程進行布局,車間內高噪聲設備集中布置,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及《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中的相關規定。
(3)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結構大體上較為合理,生產作業場所采用通風系統進行通風,采用自然采光與照明燈具照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照明,生產車間安設有中央空調用于防暑降溫,大體上考慮并落實了相關通風、防暑和采光照明等建筑衛生學要求,建筑衛生學要求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有關要求。
(4)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設立有應急組織,并制定了相關應急預案,但未針對可能產生的突發事故組織應急演練,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5)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近年來未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范要求組織職工至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職業健康監護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48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2012]第49號令)等相關要求。
(6)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為作業人員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符合《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及《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發放的防護用品滿足職工勞動保護的要求,現場作業人員穿戴了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的防護用品。接塵崗位人員均佩戴了防塵口罩。
(7)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設置有廁所、食堂、休息室、浴室、更衣室等輔助用室,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要求。
(8)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制定完善的職業衛生管理體系,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
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肥料制造。依據對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工藝過程、使用的原輔材料種類等進行工程分析,識別判定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綜合確定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
建議建設單位根據《現狀評價報告書》中相關補充措施在后續工作中進行完善。
(一)用人單位概況
委托單位: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地點:宜昌市夷陵區鴉鵲嶺鎮漢宜路38號
委托單位聯系人:趙君
(二)企業概況
本項目原名為宜昌九疇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011年9月30日變更為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座落于風景秀麗的長江西陵峽畔、舉世矚目的三峽工程所在地、有中國磷都之稱的湖北宜昌。焦柳鐵路、宜萬鐵路在此交匯延伸,滬蓉高速從東至西穿境而過,三峽機場跨區而建,距長江云池深水碼頭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現年生產復合肥料3.5萬噸,摻混肥料0.8萬噸。目前該公司相應生產車間及輔助生產車間均處于正常生產狀態。
(三)現場檢測情況
本次采樣期間由2018年12月8日-10日3個采樣日構成。
調查人:劉旺勝、張樂云、劉兆靖
采樣人員:趙萌、付文強
實驗室分析人員:趙萌
陪同人:趙君
(四)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粉塵:其他粉塵、煤塵;
化學因素:氨、氫氧化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本次對項目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如下:
檢測結果匯總表
| 檢測項目 | 檢測崗位 | 合格崗位 | 不合格崗位 | 合格率 |
| 其他粉塵 | 9 | 9 | 0 | 100% |
| 矽塵 | 1 | 1 | 0 | 100% |
| 氨 | 1 | 1 | 0 | 100% |
| 二氧化硫 | 1 | 1 | 0 | 100% |
| 氫氧化鈉 | 1 | 1 | 0 | 100% |
| 一氧化碳 | 2 | 2 | 0 | 100% |
| 噪聲 | 11 | 9 | 2 | 82% |
(1)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廠區結合生產工藝流程要求進行布局,總體上分為生產區、輔助生產區和辦公生活區,功能分區明確,生產區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非生產區部分建筑(如食堂)布置在辦公樓的最右側,基本符合要求。但生產車間內未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基本符合GBZ1-2010的要求。
(2) 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的生產工藝及使用的設備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生產設備依照工藝流程進行布局,車間內高噪聲設備集中布置,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及《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中的相關規定。
(3)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結構大體上較為合理,生產作業場所采用通風系統進行通風,采用自然采光與照明燈具照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照明,生產車間安設有中央空調用于防暑降溫,大體上考慮并落實了相關通風、防暑和采光照明等建筑衛生學要求,建筑衛生學要求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有關要求。
(4)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設立有應急組織,并制定了相關應急預案,但未針對可能產生的突發事故組織應急演練,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5)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近年來未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范要求組織職工至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職業健康監護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48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2012]第49號令)等相關要求。
(6)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為作業人員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符合《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及《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發放的防護用品滿足職工勞動保護的要求,現場作業人員穿戴了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的防護用品。接塵崗位人員均佩戴了防塵口罩。
(7)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設置有廁所、食堂、休息室、浴室、更衣室等輔助用室,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要求。
(8)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制定完善的職業衛生管理體系,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
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肥料制造。依據對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工藝過程、使用的原輔材料種類等進行工程分析,識別判定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綜合確定湖北宜施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
建議建設單位根據《現狀評價報告書》中相關補充措施在后續工作中進行完善。



